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
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女性在职场中,生完孩子之后,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是有一定时间哺乳时间。我国法律对女员工哺乳期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女员工合法利益。下面是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
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1
国家规定哺乳期上班时间是怎么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2
一、哺乳期上班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哺乳期上班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二、哺乳期若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哺乳期若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是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的职员被辞退,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由于处于哺乳期的职员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等的劳动,故此对于劳动者来说,若处于哺乳期,那么需要将自己的情形告知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单位不得以职员处于哺乳期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扣除其工资。
哺乳期的妈妈上班规定3
一、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几个小时
1、女职工哺乳期工作多少个时间没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确定,一般不超过8小时;
2、在工作时间内,第天要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主动辞职后发现怀孕了可以反悔吗
(一)按规定,职工主动辞职一般不能反悔,即使是怀孕女职工,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辞退的,对方不存在过失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都不能恢复。
(二)不过,如果女职工能够有确切证据证明受到欺诈、胁迫等用人单位故意的原因导致辞职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三)当然,如果还想回去上班,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也就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了。
(四)另外,怀孕女职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张补偿:
1、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使怀孕的女职工离职,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怀孕女职工离职;
2、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向女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怀孕女职工工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工资。